您投保的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團體人身保險已生效。本保險年度內(2013年2月28日零時至2014年2月28日零時)請您按以下要求辦理理賠:
一、門急診和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須在指定的(用醫保卡)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社區醫院不屬此範圍)就診。
二🧑🏽🦰、保險期間發生的符合上海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並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門急診和住院的醫療費用,在分別扣除200元免賠額後,按 90%的比例給付🍂。保額分別以人民幣2萬元為限。
三、理賠時,請提供下列憑證🍶:
(一)門急診:門急診醫藥費用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醫院出具的相關病歷🫃🏼、檢查檢驗報告的復印件,病歷卡封面的復印件。
(二)住院🤵♂️:醫院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包括必要的病歷記錄及檢查報告)🤐🧞♀️、住院證明、出院小結🩵、住院醫療費用、賬單明細表等原始憑證及相關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三)如需退還門急診、住院醫藥費用收據原件的,需填寫《退還醫療費原始發票說明》。
四、出現下列情況時,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一)未提供醫保專用正式發票的🧜🏽,醫藥費專用收據無電腦打印的,無收費項目明細清單的⛽️,未蓋收費章的收據👩🏽,無就診病史記錄以及代配藥🆗、外配藥等;
(二)被保險人檢查👨🏽🦲、治療🐎、用藥與所診斷疾病不符的🤸🏼。
五💂🏻♂️🙅🏽♀️、理賠方法
(一)每月20—25日將申請理賠的相關憑證交醫務室顧麗雅醫生🏙;
(二)申請理賠需在門急診就診後(或出院後)的90日內提出(寒暑假期順延);
(三)理賠額由幸福人壽在一個月內直接劃入理賠者的工資卡中。請註意核查。
沐鸣2平台工會委員會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