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三方協議 |
發言人帳號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2-28 |
聯系人姓名 | 馬 |
手機 | 133****4976 |
性別 | 女 |
處理狀態 | 處理完成 |
發言內容 | 接到通知👩🏼🎤:今年三方協議是教育部新發文件裏的附件,只能用這個🧡,不能用企業自己的協議。這個要求是市教委提出的硬性規定嗎?希望能回電答復。 |
回復人名稱 | shxj |
回復時間 | 2023-02-28 |
回復內容 | 根據2021年12月教育部聯合八部委發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及《三方實習協議(示範文本)》要求,已向該學生解釋實習協議要求及意義。針對學生提出的實習單位不肯敲章的問題,已電話回復🔶,並提出明確建議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