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沐鸣2平台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在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入學資格審查工作的體製機製👋🏻,根據“滬教委學
[2021] 30
號文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訂本實施細則🧝🐛。
一、認真組織新生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學校設立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入學資格審查工作組,由分管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𓀗,學生處、教務處、體衛部、信息中心🙅🏻♀️、各學系等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組織安排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及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開展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學生處牽頭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1、教務處招辦負責對新生的“錄取考生名冊”與“電子檔案”進行信息比對;復查結果由教務處招辦兩人簽字確認。
2、教務處招辦根據“高考加分資格證明”人員名單,核查“高考加分資格證明”;復查結果由具體工作人員與招辦主任兩人簽字確認🏉。
3👮🏻♂️、教務處負責牽頭藝術系對藝術類考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工作;復查結果由藝術系🛏🪖、教務處部門負責人兩人簽字確認🚨。
4、在學生處組織下學系在新生報到當天現場對錄取通知書𓀁、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和報名、錄取數據核對👩👧🕎,並將高考報名照和身份證照比對,核查結果由學生處出具統一意見🧓🏻,核查人員與學生處負責人簽字確認。
5🔛👩🏿🔧、學生處牽頭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現場采集新生照片;信息中心負責將新生照片導入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6、新生報到後學生處牽頭組織各學系新生班輔導員對新生紙質檔案中相關信息🧎♀️、身份證🏷、人臉等相關信息比對,復查結果由班級輔導員與學系領導兩人簽字確認♑️。
7、體衛部負責對新生組織開展入學體檢工作,並對學生體檢結果是否符合入學條件出具相關意見,復查結果由體衛部具體操作人員與部門主任兩人簽字確認。
8、相關部門將復查結果報至學生處🧖🏿♀️,由學生處匯總後將復查未通過者組織進一步核查🕴🏼。對於查實的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頂替入學以及其他違規錄取的新生💖,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學生處匯總當年度的新生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審查情況🔞❗️,形成報告,學生處學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報學院分管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後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二🎓、嚴格開展學籍學歷電子註冊
(一)嚴格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1💂🏼♀️、學校在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後🙋🏿♀️,按照市教委學籍電子註冊有關規定確定新生學籍註冊名單。
2、由學籍管理員及時登錄學信網完成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確保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3、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完成後🧑🏿,由學籍管理中心聯合學系督促指導所有新生及時登錄學信網核查個人身份信息和學籍註冊信息。
4、對新生核對時發現的問題由各學系匯總後交至學籍管理中心並由學籍管理員在學信網上及時核實糾正💁。
(二)嚴格學歷證書管理與電子註冊
1、每年6月份🎓,學籍管理中心負責對學歷證書蓋章整理後發放至各學系,由各學系發放學歷證書;每年10月底前🦓,各學系將學歷證書發放簽收單和無法及時發放的學歷證書交還學籍管理中心🧝🏻♂️;由學籍管理中心將簽收單和未領證書存放學校檔案室🚢,以備學生畢業信息的查詢和證書的後續發放工作。
2🫳、學籍管理中心將學生畢業照片與錄取照片、入學照片🥙、居民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對人像比對不一致者作進一步核查🛏,對發現違反招生規定💶🍳、無學籍、空檔學籍或不具備畢業資格的學生不得頒發學歷證書;無合格學歷證書,不得電子註冊。
3、學籍管理中心須在打印學歷證書之日至畢業日期之間,核實學歷信息並完成學歷電子註冊🐳。在提供網上查詢學歷信息後,學籍管理中心不得變更證書內容及註冊信息,原則上不再受理學生信息變更事宜。
三、規範和加強學籍檔案管理
1👨🏭🥁、為進一步完善學籍檔案管理製度🧑🏿🍼,學校專門設立檔案館,配備檔案管理員接收管理學籍檔案🗿。
2、學生處🏕、教務處😕、團委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將每屆畢業生的紙質學籍檔案《學生基本情況表》《成績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學生社會實踐表》在學生畢業離校時遞送檔案館歸檔,通過紙質學籍檔案可以查詢學生身份信息、學業考試情況👥、社會實踐情況7️⃣、學歷註冊信息等內容,學校采用紙質資料確保從學生報到入學到畢業離校全過程學籍檔案真實準確、規範完整🦂。
3🎠、通過《學籍管理系統》《教務管理系統》等信息系統以及獎懲數據庫可快速查找學生學籍註冊信息、學籍變動、學籍學歷信息和獎懲情況,學校采用電子形式保存,便於長期保存查詢。
沐鸣2平台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