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管理
第一節 入學與註冊
(五)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兩周內到校繳納學院規定的學費🙂↔️、住宿費和其他代辦費等,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我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六)新生戶口按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
(七)學校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八)按照國家招生體檢標準復查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院指定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宜在校學習的,經學院批準,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回家治療📿。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須在本學年結束前兩周內向學院申請入學;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證明病愈,學校復查合格,方可重新辦理註冊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生每學期開學兩周內應當按時到校辦理註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對未請假逾期兩周不註冊者,視為放棄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的,不予註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在上學年結束前申請貸款或分期付款,開學時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十)學生在學院期間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學院組織學生向保險公司投保學生住院的醫療保險等。
(更具體條文見沐鸣2平台學生註冊條例)
第二節 考核與成績記載
(十一)學生應當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𓀈,考核成績記入成績冊🧑🏻🦼➡️,並歸入本人檔案。
(十二)考核分為理論或實踐考試兩種🧑🏻💼,考核成績評定,可分別采用百分製或五級製,相互關系如下:優(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以下)。總評成績評分🧮🩶,原則上以學期末(或課程結束時)考試成績為主,並參考平時成績🧅,平時成績根據《平時成績評分標準》評定後占該課程總成績20%,期中考試或階段性測驗占總成績20%🏊🏼,期終考試成績占60%。(若無期中考試,期末考試成績占80%);實踐性課程的考核成績根據實踐教學大綱要求經系和教研室討論決定該學科的評分標準並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後才能執行🤽🏽;考試模式改革的課程由系和教務處視具體情況另行規定。
(十三) 凡考核成績不及格(不合格)的學生,均應在學校規定的日期內進行補考🤾🏻♂️👩🏽⚖️。補考及格的成績要註明“補考及格”字樣。
(十四)公共體育課的成績根據課內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因身體疾病或某種生理缺陷不能正常參加體育課🏊🏽♂️,學院依據指定醫院的證明🐴,安排適當健身活動,對認真參加鍛煉者,可視為體育課合格。
(十五)由本人申請,經學院同意🫸🏿,學生可輔修另一專業或另一專業某些課程👨🏼⚕️,課程考試及格的👨🦰,成績計入成績冊。
(十六)對擅自缺考者,該課程無成績,必須參加補考🎶。
(十七)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必須事先申請緩考,經教務處批準後可以緩考(因病必須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證明)📴。必修課的緩考可安排在下學期初進行,其它課程的緩考可安排在下學期(或學年)該門課程的考試中進行。
(十八)學生缺課時數累計達到該課程三分之一學時者或缺交作業(抄襲作業按缺交計)達到三次者,不得參加本課程考試。
(十九)考試作弊者按第四章第二節第六十二條執行💨。
(二十)學生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通過德育素質測評進行。測評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生手冊規定為主要依據👨🦼,根據學生的學習態度🪶、遵守紀律🖋、文明修身和勞動等方面的表現,按學年進行個人自評、個人小結👨❤️👨🤏🏻、小組交流、聯合評議📳😩、輔導員(班主任)審定,最後一學年以畢業鑒定的形式寫出評語,存入學生檔案💭。
(二十一)學校開展學生誠信教育📛,以適當方式記錄學生在學業、實習🚴♂️🫸🏿、品行等方面的誠信信息,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製🐤;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三節 轉專業與轉學
(二十二)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申請,按照批準程序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學院根據相關文件的規定🕢,對體檢不符合要求(學前教育),學院可對學生進行專業調整。
(二十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申請轉入專業⚅,高考錄取分高於要求轉出的專業🧑🏼🦲;
2.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
3.學生入學未滿一學期或二年級及二年級以上;
4.應予退學的學生。
(二十四)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二十五)學生確有某專業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或有某種疾病🧑🏼🍼,經醫院檢查證明確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系其他專業學習,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辦理辦法👩🏻🦼:
1.申請轉專業時間🧑🏿🦲:大一第二學期(6月15日—6月25日);
2.學生因身體方面的原因,申請轉專業應出具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證明;
3.大一第一學期期終考試成績總分列專業第一名的同學申請轉專業,經轉入系會同教務處測試同意,第二學期編入同年級新專業班級學習🌴。由於不適合本專業學習可以提出轉專業,經轉入系與教務處同意,編入下一級專業班級學習。
(二十六)學生轉學
1.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
(3)應予退學的🏋️♀️;
(4)無正當理由的🗓🤾🏼♀️。
(二十七)轉學手續按教育部和上級市教委有關規定辦理👸🏽。
(更具體條文見沐鸣2平台學生轉學轉專業管理條例)
第四節 休學與復學
(二十八)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為五年💅,申請休學創業的學生在校最長年限為六年。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院認為應當休學者,經學院批準可以休學。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院批準可連續休學兩年💂🏼🤦🏼♀️,累計休學不得超過二年(申請休學創業的學生一事一議)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因病停課治療休養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學期請病、事假🏌🏼♂️、缺課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3.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學院認為必須休學者💹。學生休學,應書面申請(因病休學需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證明等材料;因創業需具開核實創業相關材料)🚴🏻,經學生所在系簽署意見後,報學生處審批辦理。
(二十九)休學學生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9️⃣。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三十)學生應征入伍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可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三十一)休學的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學生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前向學院申請復學。學生持本人書面申請(因病休學需醫院證明🍜、學院醫務室同意)經所在系同意,學生處批準後方可復學。
(三十二)學院不對學生休學期間發生事故負責。
第五節 留級與退學
(三十三)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留級或退學👨👨👧。
1.留級🙋🏽♂️:大一經補考後累計5-7門學科不及格者;大二補考後累計8-10門學科不及格者給予留級。
2.退學
(1)大一經補考後👮🏻,累計8門及以上學科不及格者🎥;大二補考後,累計11門及以上學科不及格者;
(2)未請假連續兩周及以上未參加學院規定的教學活動🚌;
(3)休學期滿👨🏿🦱,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復學申請或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4)患有疾病或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學習的👨🍼;
(5)學院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
(6)在學院規定的在五年期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
應當予以退學
3.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經學校審核同意的🙆🏼♂️,學生按照上述規定退學,對學生不是一種處分。凡因上述原因留級或退學的學生🥑,由學生所在系提出報告並附有關材料,經學院分管領導簽批決定🚻。學生處將退學決定書送達本人📁🕵🏻。學生對處理有異議,可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十四)學生退學的善後事宜🦹🏿♀️🫱🏿,按下列規定辦理🔝:
1.退學或因其他各種原因離校的學生,必須在退學通知送達或公告之日起兩周內辦理退學手續離校,檔案、戶口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2.對學滿一年以上成績合格但未完成教學計劃規定內容而退學的學生,發給肄業證書🙅🏿♂️🦪;
3.退學的學生,逾期不辦理離校手續🧑🏻⚖️,由學院有關部門註銷其在校各種關系;
4.被取消學籍👇、退學的學生⚜️,不得申請復學。
第六節 畢業與結業與提前畢業
(三十五)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三十六)在完成本專業學業的同時輔修其他專業💇🏿♂️,並達到該專業輔修要求的學生,發給輔修課程合格證明。
(三十七)根據專業教學計劃規定,修業期滿而未按規定完成所有課程的學生按下列辦法處理:因課程或畢業論文不及格者,先發給結業證書離校。結業後二年內,經補考、重新答辯合格者🙏🏼,由學生本人申請🚓,學院核準後憑結業證書發給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中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兩年內二次補考不及格、答辯不通過、過期不參加補考、不答辯者,則不能畢業,只能結業⛱。不及格課程應申請旁聽,特殊情況可申請自修🚵🏿♂️,補考之前須辦理相應手續👩🏼🌾。
(三十八)畢業🪓👱🏿、結業、肄業證書遺失或損壞不能補發,經學生本人申請,學校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三十九)提前畢業是指學生在校修讀年限少於國家規定的基本學製,由三年提前為二年半。
品德良好⛹🏻♀️,成績優秀且符合第四十條之規定者,準許提出申請進入提前畢業管理程序。
(四十) 學生申請進入提前畢業管理程序,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2.教學計劃內所有課程沒有不及格成績的記錄🔗。
3.已修完所學專業的所有課程(含畢業論文(設計)、畢業實習)的學分🧑🏽🍼。
4.全國大學英語(日語、法語、德語、俄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滿分的60%。
5.只可在第5學期開學後2周內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按本專業的畢業要求,各類課程(含畢業論文(設計)🥱🔅、畢業實習)所差學分累計不超過10學分,且所差學分的課程在提交申請時均已開課或網上選課🦸♂️。
(四十一)提前畢業管理程序:
1.擬申請提前畢業的學生應在第4學期向所在學系申請參加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設計),且須於第5學期第2周前填寫《沐鸣2平台提前畢業申請表》,向所在學系提出申請🛌🏽。
2.學系審核同意後🎅🏽,提交教學院長審核🫸🏽,並由教學院長在申請表上簽字後於第5學期第5周前報教務處🧑🏽🎨。
3.教務處復核通過後報學院院長辦公會議審批。經批準後,統一上報沐鸣2平台。
4. 經沐鸣2平台審核通過後🪕,學校再正式下文至相關部門,各部門做好提前畢業學生的學籍異動及相關工作。
(四十二) 經批準進入提前畢業管理程序的學生→,第5學期結束時🧝🏻,如未達到畢業年級專業的學分要求,按結業處理,辦理離校手續😝。
(四十三) 經批準進入提前畢業管理程序的學生,按基本學製三年繳納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