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2平台學生醫療管理與保障辦法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醫保局等三部門關於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製度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2020]14號)文件精神👂🏼,市醫保辦《關於將本市大學生納入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通知》(滬人社醫發[2016]42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滬府規 [2020]30號)⏮,關於印發《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滬醫保規[2021]2號),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製訂《沐鸣2平台學生醫療管理與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一章 醫療管理
第一條 管理機構
1🧜🏼、學院成立醫療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院長🫥、財務處、學生處及學院保健站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本《辦法》的製定💬、管理和協調。
2、學院保健站落實專人負責日常醫療管理和醫療費用的報銷核實。如遇特殊情況應報請學院醫療管理領導小組討論,並做出裁決。
第二條 享受醫保對象和醫療保障起止時間
1、 在我院註冊的全日製高職學生,在辦理完入學註冊手續後🎯,可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醫療保障待遇。
2😔、 大學生醫保待遇按自然年度計算,繳費。
3🦨、 自辦理離校手續,並按學籍管理規定註銷學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障待遇🧙🏿♂️🧒🏻。
4🐄、 按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因病等休學手續的🔐,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 醫保就醫憑證
1、享受醫保的學生一律使用沐鸣2平台學生證(簡稱“學生證”)或校園一卡通(簡稱“一卡通”)🧝🏻♀️。
2🥣、在就診🂠🏌🏿、轉診及報銷醫藥費時🫷🏽,均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如無學生證或一卡通者🤟🏿,由學生處出具身份證明,否則一律按自費處理。
3、學生不得借用他人學生證或一卡通看病,一旦發現,取消當事人享受醫保就醫半年。學生證或一卡通如遺失,可按有關規定手續進行補辦🧑⚖️。
第四條 登記和繳費
1、 每年學院保健站根據學生處提供的在校、休學、保留學籍等各類學生信息加以匯總登記🔩,在上海市醫保中心規定的時間內🚔,向靜安區醫保中心為本院符合規定的學生登記辦理次年度集中申報手續。財務處按規定日期與靜安區稅務中心進行財務結算。
2👷🏻、 大學生醫保實行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其標準按照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小學生標準執行,並隨居民醫保中小學生標準同步調整👨🏼🍼。
3、 學生在集中登記以後入學、轉學或退學的🚣🏽,學生處應在每月最後一周的星期四報到院保健站🧔♂️,協助院保健站在每月月初到靜安區醫保中心辦理補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手續。
第五條 醫療保障支付範圍
大學生醫療保障的用藥、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等的支付範圍以及保障資金不予支付的情形⚱️,參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但不實行藥品和治療項目的分類自負辦法👷🏼♂️。
第二章 門急診醫療保障
第六條 門急診管理
享受醫療保障的大學生強調:院保健站首診製度🤽。
第七條 院保健站就醫
1、大學生憑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在院保健站掛號就診。
2🩺、在院保健站內就醫,收取1.00元掛號費,掛一個號🏤,看一個科,開一張處方,並按市醫保局統一規定🤦🏻♀️,實行對症限量開藥。
3、大學生在院保健站的門急診各種醫療費用🤲🏻,個人自負10%🧜🏻♀️。
第八條 校外醫院門急診就醫
1、門診🦹♀️:因病情需要,轉至校外定點醫院就醫的,由院保健站接診醫生開具轉診單☛,一次轉診單僅限一次轉診,一次最多轉診兩個科室🤐。同一種病不得同時兼看中西兩科(醫生提出會診除外)。同一疾病經校方轉診只能去指定的一家醫保定點醫院就診🤘🏽,不能重復就醫。門診治療用藥限7天用量。
學院定點醫院:市北醫院 地址:靜安區共和新路4500號。
因疾病特殊需經市北醫院同意並開具轉診單至上級醫院進一步檢查治療📈💇🏼。轉診單有效期為一個月,如超過一個月需經市北醫院同意並再次開具轉診單。
急診:大學生發生急診範圍內的疾病🍣,可直接到就近(本市或外地)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審核確系急診而不是只憑急診掛號發生的符合上海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憑病史記錄及附有收費清單的原始發票回院保健站辦理報銷手續。急診治療用藥限3天用量。
2、校外門急診發生的醫療費用,與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接軌,並隨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同步調整。2021年度待遇如下表:
2021年度大學生門急診待遇 |
年度 |
起付標準 |
自負比例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2021 |
300元/年 |
30% |
40% |
50% |
3😘、寒、暑假期間🐵,院保健站安排醫務人員值班👴,大學生原則上回校就診和轉診。在外地的大學生,若身體不適🧾,但不符合急診疾病,請先致電院保健站進行相關咨詢,經值班醫生做好記錄並許可後,可選擇當地縣級以上(二級以上)公辦醫院就診。開學後,憑證明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比例為50%🧘🏼。未經院保健站同意🥀,自行去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4🧑🏽、大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教育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等期間居住在外省市的🤶🏻,應向學生處和院保健站登記並出具證明,經院保健站同意後,可到當地縣級以上(二級以上)公辦醫院就診。回校後憑證明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比例為50%💁🏼。
5、有慢性疾病的學生,需在保健站登記報備後可以指定一家醫保定點醫院進行治療,其非慢性疾病的治療還需前往市北醫院就診。其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費用不予報銷。慢性病配藥🪪,原則上一次不超過一個月的用量
6🔦、大學生報銷醫藥費時需帶好附有清單的原始發票💿、轉診單⚉、病史記錄✶🧈、學生證或一卡通,在就診後的一個月內到院保健站審核,經審核人員確認簽字蓋章後,按規定報銷費用🌶。逾期不予報銷。當年的發票原則上當年報銷🕶,隔年發票不予報銷。
7🦻🏽、報銷費用由院財務處打入學院為學生本人辦理的指定交學費的銀行卡內🫖,學生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第三章 住院醫療保障
第九條 就醫管理
1😢、 大學生在本市住院實行定點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指本市醫保定點醫院🧔🏿👩🏽🎨,擅自到其他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不予報銷。住院前需憑定點醫院的住院通知書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學生證的復印件🧙,到院保健站開具《上海市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住院結算憑證》🫳🏻,享受大學生住院醫療待遇。大學生應在自住院憑證簽發之日起7日內至相關醫療機構辦理登記手續👐🏻,逾期作廢。
2、大學生在外省市急診住院🧝🏼,應向學生處和院保健站登記,並應至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由本人現金墊付。在出院後6個月內,將出院小結、病史資料👏🏿、醫療費原始收據及明細賬單等材料交至院保健站,由保健站集中到靜安區醫保中心申請零星報銷。如學生在外地已享受過當地醫保報銷待遇,住院費用不能在上海再次報銷。
第十條 大學生住院醫療待遇(包括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與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接軌,並隨居民醫保中小學生待遇同步調整。2021年度待遇如下表☺️𓀘:
2021年度大學生住院待遇 |
年度 |
起付標準 |
自負比例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2021 |
50元/次 |
100元/次 |
300元/次 |
20% |
25% |
40% |
第四章 大病醫療保障
第十一條 適用對象
參加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學生自動參加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個人無需另行繳費,所發生的符合上海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自負費用,可通過報銷形式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大病範圍:
1、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
2、腎移植抗排異治療;
3、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內分泌特異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
4🐯、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
5、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6🪸、具體發生費用由指定商業保險審核確認支付。
第十三條 報銷流程
門診👮🏼♂️:
1、 先按學院大學生普通門診報銷流程進行普通門診就醫登記及報銷,並由院保健站出具《上海市大學生門診報銷憑證》🫵🏽。
2🫵🏽、 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攜以下報銷資料前往本人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大病醫療費用:
1)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
2) 學生證;
3) 《上海市大學生門診報銷憑證(大病專用)》🏩;
4) 醫療費用收據復印件,門急診病歷等資料🏊🏼♂️;
5) 被委托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
住院:
3、 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先按學院大學生普通住院登記流程到院保健站開具《上海市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住院結算憑證》🎅🏽,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險🧑🏼🍼。
4、 出院後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攜以下報銷資料前往本人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報銷大病醫療費用:
1)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
2) 學生證👩🏻🦳;
3) 《上海市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住院結算憑證》復印件;
4) 醫療費用收據👱🏿♂️,出院小結🙎🏻、明細清單等資料📭;
5) 被委托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辦)🧚♀️。
5、 在外省市醫療機構產生大病醫療費用參照大學生普通門急診、住院待遇報銷,不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6🤨、 參保大學生發生大病費用後👨🏻✈️,應在醫療費用收據開具之日起6個月內,到本人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申請辦理居民大病保險。
7🐋、 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服務由上海醫保指定的四家商業保險機構審核辦理:中國人壽報銷、平安養老保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具體經辦服務機構查詢:http://www.shyb.gov.cn。(上海醫保網)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條 外院治療👆🏻、用藥範圍須符合上海市醫保中心的有關規定。
1、以下費用不予報銷:
(1) 未經院保健站同意🙆♂️,自行去醫療機構就診和住院發生的費用;
(2) 在民營、私立醫院,藥房發生的費用🤦🏿♀️;
(3) 原始發票遺失、無明細清單的費用;
(4) 不符合急診病情的急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 未經批準的生育及人流的一切費用;
(6) 中藥湯劑原則上不予報銷;
(7) 結婚🏯🕺🏻、升學🐤、就業、遊泳、出國人員體檢和自行體檢的費用🚼;
(8) 註射狂犬病疫苗的費用一律自理;
(9) 重復開藥,超量開藥部分不予報銷👺;
(10) 自購藥品及滋補類藥品;
(11) 掛號費👳🏽🧑🏼🍳、出診費、會診費🤹🏼、特需服務費用👨🏭、救護車費、就診往返交通費、護工費、營養費🏒、中藥代煎費、心理咨詢費;
(12) 屬病態但不影響身體健康的矯形手術與生理缺陷的治療,如:美容、鑲牙、潔齒😆、治療脫發👨🏼🏫、植發👂🏻,裝義眼、假肢👨🎤⛪️、助聽器、平足托、胃托、腎托等©️;
(13) 打架鬥毆🥁、酗酒、吸毒、交通事故等意外傷害的費用📱🙅🏻♀️;
(14) 屬於上海市醫保範圍之外的其他醫療費用。
2🔘、在入學前就患有慢性病,在新生體檢時隱瞞既往病史者🧑🧑🧒,原有慢性病的醫療費用不得報銷。
3、若有需要長期用藥治療的慢性疾病(請在院保健站備註登記),必須出具區、縣級以上(二級以上)公辦醫院的病情證明🤷♂️。否則,不能報銷相關醫藥費用。
第十五條 凡可疑心理疾患者,需經學院心理咨詢老師鑒定後,可指定到相關精神衛生中心就診🧑🏿⚕️,明確診斷及治療🤲🏻。
第十六條 學生因傳染性疾病需隔離治療的,必須在院保健站備案🤚🏿,並辦理停課手續。學生康復回校復課,需出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的病史🤏🏽、康復證明等材料,經院保健站開具復課證明後👩🏽,方可復課。
第十七條 享受大學生醫保的學生,因公或因私出國或去港🧑🏻🍳、澳、臺地區▪️,必須按規定辦理必要的商業醫療保險💠。在境外和港澳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生個人承擔或通過商業醫療保險解決,不按本辦法報銷💪🏽。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上海沐鸣2職業學院醫療管理與大學生醫療保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學院保健站工作時間(除國定假日及寒暑假外)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日班)
上海醫保服務熱線✋🏻:962218(24小時)
學院保健站電話:56075555轉51090,或66109593 (工作時間)
或18917836655(工作時間)
學院藥房電話⛔:56075555轉51080(工作時間)
註意🧑🏽🌾🌊:如遇緊急情況,請直接撥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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